雖然從相變機理講深冷處理應放在淬火之後回火之前進行,但從防止組織應力過大,防止工件在深冷過程中開裂的因素考慮,一般不主張這樣做。針對復雜程度和尺寸不同的加工刀具,有以下幾種工藝方法:
(1) 淬火後先於350℃×1h低溫回火,然後進行深冷處理,這里最接近淬火後進行深冷處理工的一種方法。
(2) 第一次回火後進行,這是從安全和效果兩方面考慮都較為滿意的一種方法,即550℃×1h回火空冷至室溫,然後再深冷處理。
(3) 第一次回火冷到-80℃左右,第二次回火後冷到-135℃ - -196℃。雖然工藝相當復雜,但效果和安全性能都相當好。
(4) 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後再去深冷處理,此法效果甚微,但是最安全最方便。
對高速鋼刀具深冷處理的討論
鑒於高速鋼刀具深冷處理還是一個不成熟的熱處理藝,現就該工藝能否提高刀具壽命等幾個問題談點意見,不妥請斧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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